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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机场区域严格管制这些行为

发布时间:2024-2-1 17:48

        

       连云港花果山机场友情提醒您,请不要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放飞无人机、孔明灯、风筝、气球等升空物,不要燃放烟花爆竹,确保航空器的飞行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连云港花果山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和控制要求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反规定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放飞孔明灯、无人机,燃放烟花焰火等行为,由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连云港花果山机场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节日期间,切勿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燃放升空烟花爆竹,放飞无人机、孔明灯、风筝、气球等。共同维护机场净空保护环境,确保飞行旅途安全,让每一位归家的亲人都能够平安团圆。

       花果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域:

       东边界:朱埝村—厉荡村—G25陆庄立交桥—大伊山—朱韩村—林庄村—彭渡村—伊芦村—周圩村—海北河。

       西边界:湖东镇莲河村—高墟镇龙河村—穆庄村—大屯村—G15与G30锦屏枢纽—海州公园—新浦公园—郁州公园。

       南边界:朱埝村—河崖村—柳树村—木墩村—马房村。

       北边界:郁州公园—仙姑岭—小陈庄—杨庄—东辛公园。

       限放区:在上述区以外至机场基准点半径 55 公里范围内,禁止燃(升)放高度超过 150 米的烟花焰火和空飘物。因重大活动需要升放超过 150 米高度烟花焰火的,活动举办方应参照《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民航发〔2023〕1 号)事先书面征求民航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的意见。